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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總論(13版)

稅法總論(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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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6263693708
陳清秀
元照出版
2025年9月18日
300.00  元
HK$ 270  






ISBN:9786263693708
  • 叢書系列:行政法
  • 規格:平裝 / 856頁 / 17 x 23 x 3.9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13版
  • 出版地:台灣
    行政法


  • [ 尚未分類 ]











      本書特色是將稅法總論的各項重要問題,作一綜合性分析探討,內容包括稅法基礎理論、基本原理、稅捐債務法律關係、稅捐稽徵程序關係、稅捐罰則以及稅捐行政救濟等稅法一般共通性問題,其內容豐富。



      主要參酌引進德國、日本學說理論,並就我國實務見解加以分析探討。

      可供大學研習稅法課程之使用,也可作為實務上處理稅務案件之參考。

      如能熟讀本書,應可具備稅法基礎知識,而具有處理稅法問題之基本能力。


     





    第十三版序

    序 言



    第一章 基礎理論

    第一節 稅法的意義及其特徵

    第二節 稅法的體系

    第三節 稅法上建制的基本原則

    第四節 稅捐、規費、受益費與特別公課

    第五節 課稅權——稅捐高權

    第六節 稅法的法源

    第七節 稅法的解釋

    第八節 稅法上法律漏洞補充

    第九節 稅法的適用與國際稅法

    第十節 經濟的觀察法

    第十一節 稅捐規避

    第十二節 稅法上類型化觀察法

    第十三節 稅法上法律不溯既往原則

    第十四節 稅法上誠實信用與信賴保護原則



    第二章 稅捐債務法

    第一節 稅捐法律關係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 稅捐債務之發生

    第三節 課稅要件、稅捐優惠與重複課稅

    第四節 課稅事實變更對於稅捐債權之影響:稅法與私法關係之融合統一原則

    第五節 稅法上責任債務(第二次納稅義務)

    第六節 稅法上之連帶債務

    第七節 稅捐債務關係之變更及消滅

    第八節 稅捐的附帶給付

    第九節 稅法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第三章 稅捐稽徵程序

    第一節 稅捐稽徵程序概說

    第二節 稅法上協力義務與稅捐申報

    第三節 課稅處分

    第四節 推計課稅

    第五節 稅法上強制執行

    第六節 稅法上個別案件正義——以稅捐稽徵法第四十條規定為例

    第七節 稅捐優先權與稅捐債權之保全



    第四章 稅捐罰則

    第一節 稅捐秩序罰

    第二節 稅捐刑罰

    第三節 自動報繳免罰



    第五章 稅捐權利保護

    第一節 稅捐行政救濟

    第二節 稅捐行政訴訟



    參考文獻





    第十三版序



      本書於第十二版出版至今,已經過三年多,在此期間,相關法令修正以及憲法法庭判決推陳出新,原版內容有部分不合時宜,而有重新修正之必要。為此更新相關資料,以充實本書內容,提升本書品質,爰重新修正出版。



      稅法的研究方法論,有概念法學派理論,著重在稅法的概念及體系建構,以及稅捐法律關係的體系化,並強調稅法的邏輯演繹與歸納,自成一完整體系,故有助於納稅人的預測可能性與法的安定性。但此僅能構成稅法體系的客觀上表相之「外在美」而已,有助於實現「形式的法治國家」原則。



      稅法研究也應注重「自然法學」理論,從事物本質之自然法思想出發,強調法律制度應當「順理行善」,符合事物之本質與自然法則之事理,此即所謂「道生法」,才能使國家社會與人民均能永續發展。又稅法研究也應重視「價值法學」理論,強調憲法上基本人權保障以及量能課稅等基本價值理念,應落實於個別的稅法領域上,以伸張稅捐正義。其次應注重「利益法學」理論,深入觀察課稅事件所涉及實質真實的經濟利益狀態,在租稅法規的訂定及解釋適用上,進行徵納雙方之利益衡量,以求得利益均衡(所謂財稅法的平衡論)。凡此均有助於構成稅法體系的倫理上「內在美」,較能實現「實質的法治國家」原則。



      如從東方哲學觀點,維持徵納雙方「利益均衡」,公平合理兼顧徵納雙方權益,不僅是儒家思想的「中庸之道」表現,也是我們中華文化的「天人合一」的王道法律思想。稅捐法律制度要能福國利民,永續發展,一則應確保國家獲得合理財政收入,公正量能課稅。二則亦應符合人民生活需要,友善國民經濟活動,符合「經濟理性」,給予人民永續生存發展生機,因此雙方應立於「公正合理」之課稅基礎上。稅法體系應朝向「通情達理」的光明康莊大道,以實現「大同世界」國泰民安的理想境界。



      又從佛教思想而言,華嚴經教導人類應當心懷「大慈大悲心」,對於社會大眾「拔苦」及「與樂」,金剛經也強調「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準此以觀,吾人應以「慈悲心」利益眾生,營造納稅者可以「安居樂業」的良善生活環境。稅法學界以及實務界應不執著於稅捐法條文字表相,而應深入觀察其事件本質的實相,不僅要求「依法課稅」,更應確保其「課稅合理性」,以達華嚴經所教示「通達事理」,「恆順眾生」的如來境界。



      本書惠蒙元照出版有限公司相關編輯同仁協助校對及編輯,備極辛勞,謹此致謝。



      本書內容仍有繼續精進空間,留待日後繼續改善,謹請各方賢達及稅法學愛好者共同雅正。


    陳清秀 謹誌

    於 天人合一研究室

    20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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