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序
本書自2014年問世,出版之初,就決定每兩年修訂一次;而每一版,都是配合最新法制及司法動態、憲政理念發展,札札實實地完整增修。
上版序,源於某些政治現狀的觀察,出於強烈的無力感:「臺灣的地方自治還有明天嗎?」曾悲憤地說:「一股衝動,想把這著作給燒了,就讓它澈澈底底從地球上消失。」
最終仍決定作了第五版「斧鑿」,就當作是一本書經歷10年的總結,從此「金盆洗手,逍遙山林」。然而,在某一事因的強烈動搖下,又再次軟化意志,進行第六版修訂。
這一事因,非關已25年未檢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終於完成修法程序;也無關一再延宕立法的《行政區劃程序法》,終於見到曙光。雖然,這兩部法律,對地方制度的完整建構,都至關重要。
然而,那都不足以動搖我「鐵了心不再增修」的理由。主要,也是唯一事由是,五南出版社日前轉來一位讀者張凱翔的回饋,讓我重新燃起本書「著書立說」的使命感。
張凱翔是誰?相信只要關心「代理教師權益」,就知道這一位孤軍奮戰,讓憲法法庭作出113年度憲判字第7號判決的聲請人。
張先生來函這樣說:「地方制度法釋義(5版)第214頁註釋49提及……《金門縣公教人員福利互助自治條例》……所涉事項為委辦事項,……可支持本人『代理教師待遇並非地方自治事項』的主張……。釋憲案後進入大學修習地方制度法課程,教授正好又使用劉副秘書長這本書做為授課指定教科書……。此書淺顯易懂,對於我一個非法律人聲請此件涉及中央及地方權限關係之憲法訴訟有相當大的幫助。……」
正如上版序所自期,本書充為國內唯一一本以《地方制度法》為名且以法律的章節結構鋪陳的大學教科書及實務參考書,如果它不存在了,爾後要從何獲取地方制度法教材的完整論述??
這是曾經身為地方制度實務工作者的應有任務,更是學術與實務溝通橋梁搭建者的必然使命。
劉文仕
2025年8月25日
誌於國家圖書館第19號研究小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