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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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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需時10-14天
9786263694460
黃健彰
元照出版
2026年6月30日
200.00  元
HK$ 180  






ISBN:9786263694460
  • 規格:平裝 / 472頁 / 21 x 15 x 2.17 cm / 普通級 / 再版
  • 出版地:台灣


  • 人文社科 > 法律 > 民事�刑事�行政法











    本書以比較法與法律經濟分析研究不動產登記的重要議題,探討時結合民法與行政法,以台灣法為中心,尚一併論及澳洲、英國、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並已將國內外最新法令、理論與實務納入研究。



    過去土地登記的書多僅整理法令,少有理論、最新判決與多國比較法的探討,本書則可彌補該空白,書末尚有索引,以方便讀者依關鍵詞查找本書內容。本書可供學術界、地政實務、法院審判與立法院立法或修法時參考,建議與作者「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該書一併閱讀。



    本書本次改版主要增加探討登記效力的公法與私法交錯問題、借名登記近年實務發展(例如為掌控重劃會而借名登記、借名登記與工作物所有人責任、借名登記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以及台日區分所有建物登記比較。


     





    二版序

    自 序

    作者簡介



    第一章 導 論�1



    第二章 不動產登記的客體

     第一節 不動產的範圍�8

      壹、實質違建�8

       一、現 制�9

       二、政 策�10

      貳、建築物以外的工作物�13

       一、現 制�13

       二、政 策�15

     第二節 不動產權利的範圍�18

      壹、現 制�18

       一、總 說�18

       二、先買權的預告登記�20

       三、土地參考資訊檔�24

      貳、政 策�25

       一、各國情形�26

       二、本書分析�33



    第三章 不動產登記的申請與登記原因標準用語

     第一節 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方式�41

      壹、會同申請�41

      貳、單獨申請�42

      參、代理申請�43

      肆、代位申請�43

       一、總 說�43

       二、代位行使登記請求權�44

      伍、代為申請�49

      陸、通信申請�50

      柒、網路申請�50

     第二節 不動產登記申請人是否應親自到場�51

     第三節 登記原因標準用語�52



    第四章 不動產登記的審查

     第一節 我國實務與學說就審查權限、審查能力見解的整理�55

     第二節 外國審查權限、審查能力見解的整理──以日本為主�59

     第三節 本書分析�60

      壹、對「土地登記規則僅規範程序,地政機關原則上僅能形式審查」的回應�61

      貳、對「法定審查」一詞的回應�64

      參、現實上登記機關的審查能力因不同的審查事項而有異�65



    第五章 不動產登記效力的釐清

     第一節 登記推定力�69

     第二節 登記公信力�75

     第三節 將不動產物權登記認係行政處分應釐清之處──以登記錯誤的行政處分效力為中心

      壹、引 言�76

      貳、不應一律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判斷行政處分是否無效�82

      參、區分所有權登記錯誤的情形�85

       一、實務有關見解及其呈現的問題�85

       二、學說有關見解及其呈現的問題�86

       三、本書見解�88



    第六章 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

     第一節 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有效性的檢討�91

      壹、引 言�91

      貳、脫法行為�97

      參、借名登記與信託�100

       一、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是否為信託�100

       二、消極信託的效力�109

       三、違法信託的效力�114

      肆、我國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本身的效力�125

       一、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原則上應屬無效�125

       二、各種動機下的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效力分析�135

        伍、小 結�150

     第二節 不動產借名登記相關民事法律關係──以評析近年最高法院裁判為主�151

      壹、引 言�151

      貳、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原則上應屬無效�157

      參、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相關民事法律關係的具體問題�159

       一、為規避農地受讓人資格而借名登記�159

       二、為掌控重劃會而借名登記�166

       三、為規避信用不佳致無法貸款而借名登記�170

       四、借名登記與房地是否原同屬一人所有�175

       五、出名人擅自將借名登記的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第三人�178

       六、借名登記與工作物所有人責任�191

       七、借名登記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197



    第七章 美國不動產契據登記制與托崙斯登記制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第一節 引言──我國不動產登記法制與美國法�203

     第二節 美國不動產登記法制的闡述�209

      壹、概 說�209

      貳、契據登記制�210

       一、總 說�210

       二、租賃登記�214

      參、托崙斯登記制�215

       一、總 說�215

       二、該制度的式微�217

      肆、建物與土地在登記法制上的關係�221

      伍、區分所有的登記�224

     第三節 美國不動產登記法制的歸納、分析與啟示�227

      壹、不動產登記制、登記申請人、公證與法律文化�227

      貳、不動產登記制、登記簿編成、登記機關與登記審查�229

      參、不動產登記客體的擴充�231

      肆、建物登記與資訊�232

      伍、不動產區分所有的登記�234

      陸、不動產交易契約、權利書狀、交易金額與登記完畢時間點的精確記載�237



    第八章 我國與日本有關區分所有建物登記的比較研究

     第一節 引 言�239

     第二節 日本建物登記總說�242

     第三節 日本區分所有建物登記的分析�244

      壹、日本區分所有建物登記總說�245

       一、共通的登記事項�245

       二、區分所有建物所屬之一棟建物的登記事項�246

       三、基地權�246

       四、建物的共用部分�246

      貳、日本專有部分與共用部分的關係�249

       一、區隔部分�250

       二、專有部分內部的軀體部分�252

       三、其他特定議題�252

     第四節 日本區分所有建物登記與我國現行法及草案的比較�254

      壹、專有部分�254

       一、專有部分範圍的學說�255

       二、附屬建物的概念�256

       三、專有部分的登記�258

      貳、共有部分�267

       一、總 說�268

       二、法定停車位是否應登記�271



    第九章 結 論

      壹、不動產登記的客體�277

      貳、不動產登記的審查�278

      參、不動產登記效力的釐清�278

      肆、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279

      伍、美國不動產契據登記制與托崙斯登記制及其對我國的啟示�282

      陸、我國與日本有關區分所有建物登記的比較研究�284



    附錄一 The System of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Recordation in Taiwan──A Comparison with Australia�287

    附錄二 美國紐約州不動產法第12章(New York Real Property Law- ARTICLE 12, REGISTERING TITLE TO REAL PROPERTY)中譯�313

    參考文獻�407

    索 引�435





    二版序


      本書初版經王澤鑑院士、陳立夫講座教授、曾品傑教授、謝在全司法院前副院長、謝哲勝教授(依姓名筆畫排列)等法學及地政領域大師引用,給予敝人很大的鼓舞。


      本書本次改版,除將最新修正法規納入探討、增加引用包含2026年在內的最新文獻外,主要大幅修改第三章、刪除原第六章「不動產登記機關賠償責任補充性相關問題的檢討──評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976號民事判決」(已改寫後置於另一拙著「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第六章),並將以下三文改寫後分別置於本書第五章第三節、第六章第二節與第八章:


      黃健彰,「將不動產物權登記認係行政處分應釐清之處──以登記錯誤的行政處分效力為中心」,高雄律師會訊,第111-9/10期,頁47-52,2022年10月。


      黃健彰,「不動產借名登記相關民事法律關係──以評析近年最高法院裁判為主」,民法研究基金會編,民事裁判之理論實踐與民事法學之發展:孫森焱大法官紀念論文集,頁521-572,新學林,2025年6月。


      黃健彰,「我國與日本有關區分所有建物登記之比較研究」,中原財經法學,第46期,頁1-43,2021年6月(TSSCI)。


      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所李晴瑜課員提供若干改版建議、國立臺北大學研究生張善綸與許紘愷協助筆者近期研究,在此一併致謝。


      另應說明者,在土地面積溢登的情形,行政處分是否有效、有無登記公示力、有無登記推定力、有無登記公信力等問題,因與買受人請求登記機關賠償的問題密切相關,故已於另一拙著「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第七章探討,而未置於本書。


    黃健彰

    2026年6月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