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本書初版經王澤鑑院士、陳立夫講座教授、曾品傑教授、謝在全司法院前副院長、謝哲勝教授(依姓名筆畫排列)等法學及地政領域大師引用,給予敝人很大的鼓舞。
本書本次改版,除將最新修正法規納入探討、增加引用包含2026年在內的最新文獻外,主要大幅修改第三章、刪除原第六章「不動產登記機關賠償責任補充性相關問題的檢討──評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976號民事判決」(已改寫後置於另一拙著「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第六章),並將以下三文改寫後分別置於本書第五章第三節、第六章第二節與第八章:
黃健彰,「將不動產物權登記認係行政處分應釐清之處──以登記錯誤的行政處分效力為中心」,高雄律師會訊,第111-9/10期,頁47-52,2022年10月。
黃健彰,「不動產借名登記相關民事法律關係──以評析近年最高法院裁判為主」,民法研究基金會編,民事裁判之理論實踐與民事法學之發展:孫森焱大法官紀念論文集,頁521-572,新學林,2025年6月。
黃健彰,「我國與日本有關區分所有建物登記之比較研究」,中原財經法學,第46期,頁1-43,2021年6月(TSSCI)。
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所李晴瑜課員提供若干改版建議、國立臺北大學研究生張善綸與許紘愷協助筆者近期研究,在此一併致謝。
另應說明者,在土地面積溢登的情形,行政處分是否有效、有無登記公示力、有無登記推定力、有無登記公信力等問題,因與買受人請求登記機關賠償的問題密切相關,故已於另一拙著「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第七章探討,而未置於本書。
黃健彰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