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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未:謝志宏冤錯19年的無罪生命紀實

從未:謝志宏冤錯19年的無罪生命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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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6263908932
蔡春美
商周出版
2026年4月02日
127.00  元
HK$ 107.95  






ISBN:9786263908932
  • 叢書系列:ViewPoint
  • 規格:平裝 / 272頁 / 21 x 15 x 1.6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出版地:台灣
  • 適讀年齡:16歲~99歲
    ViewPoint


  •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學理論/經典著作











    這個歷經9次死刑判決到無罪重生的真實故事,

    不僅記錄了司法體制的長夜,

    更見證謝志宏在掙脫死亡的桎梏後,

    以寬容與韌性活成了照亮自己與他人的一道光。




    2000年6月,臺南縣歸仁鄉命案,凶手一人或兩人?

    沒有科學證據,遭到刑求的自白能判死嗎?

    「共犯」反反覆覆的供詞可以採信嗎?

    測謊的結果一定準確嗎?



    「我沒有殺人!」

    他,謝志宏,九死一生終於等來案件大逆轉。

    靠的是他的「志氣」、「運氣」以及社會的「義氣」觸動催發。

    他的故事,應該要被更多人看見。

    面對冤罪,我們必須要認真看待錯誤。



    ※ ? ? ? ? ? ? ? ※ ? ? ? ? ? ? ? ※

    20歲的廚師學徒謝志宏才跟母親分享自己即將出師的喜悅,夢想著傳承家傳好手藝,2000年6月28日凌晨,他卻在家門口被一群警察攔截,確認身分後就將他推進警車帶走,只因幾天前他與僅有一面之緣的郭俊偉相約夜遊,意外捲進了一樁殘酷的命案。當時他天真地以為「交代清楚就能回家」,卻不知道自此他將陷入長達19年的司法噩夢。

    在警局偵訊室裡,等待謝志宏的是暴力、恐嚇與誘騙。在缺乏錄音錄影、沒有律師陪同的情況下,他因極度恐懼簽下不實的自白書。從此,他失去了名字,變成了死牢裡的一個編號。他在獄中戴著沉重的腳鐐,看著窗外的天空,在無止盡的等待中,父親因病過世,母親日漸老去,家中經濟重擔全壓在大哥身上。

    正當希望幾乎破滅時,轉機出現了。在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救援律師與各界人士的集體努力下,一份遭警方隱匿、塵封已久的「行蹤交代稿」意外重見天日。這份謝志宏在被逮捕後親筆寫下的事發經過,與後來的警詢筆錄完全不符,成為平反的關鍵新證據。2018年,最高檢察署提起再審,關閉了19年的正義大門終於再次開啟。

    2020年,法院最終宣判謝志宏無罪確定,儘管司法終於還他清白,卻還不了他逝去的青春。現在的謝志宏,不再是那個被社會遺忘的死囚,他化身為「司法的大體老師」,投入人權倡議,與國外無辜者交流。這本書不僅記錄了他的冤獄之路,更是一份對法治制度的沉痛告白:自由不是理所當然,而這段「從未」想過的人生,正閃耀著堅韌的火光。

    --------------

    每一個人的出生都有他的意義和價值,都有他必須要坐上去的位子。我的位子就是在這裡,成為一個司法見證者,這是我的功課,也是我必經的過程。我的感受是其次,重要的是能不能讓更多人了解這個事情,讓更多人從我身上去學習到更多東西,這是我存在的價值。

    ——臺灣第七位死刑平反者 ?謝志宏



    本書的問世,是對社會與司法的最大貢獻:它讓痛苦的代價不被遺忘,讓冤案的成因得以被重視,成為未來司法改革最珍貴的教材。

    ——本案救援律師 ?涂欣成



    蔡春美教授於2020年起在輔仁大學開設「司法平反者心理探究」,而我自2014年在臺北大學法學院和年輕學子分享刑事訴訟實務與冤案救援,不同時期,不同校園,甚至不同學門的兩堂課程,因為謝志宏而有了交集。在此也邀請讀者,翻開本書,和我們一同成為死刑冤案的見證者。

    ——本案救援律師、前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葉建廷



    我「早已」知道謝志宏的死刑冤錯故事,必須被記住。對讀者而言,《從未》更能讓未曾在第一線的人,也能透過春美的文字身歷其境;不論是單就理解謝志宏此案,或理解臺灣死刑冤錯的成因,都能因此找到有脈絡的思考位置。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 ?林慈偉


     





    致意

    推薦序:司法的大體老師�涂欣成

    推薦序:成為死刑冤案的見證者�葉建廷

    推薦序:「早已」知道謝志宏的死刑冤錯,必須被記住�林慈偉



    序言:話說冤案

    。什麼是「冤獄錯判」(或「冤錯案」)?

    。錯判案件的頻率多嗎?

    。什麼情況下與冤獄錯判有關?

    。什麼情況下開啟再審?

    。什麼情況下會提出非常上訴?

    。平反之後有補償嗎?

    。無罪後,錯判的相關人要負責任嗎?



    第1幕|踏入流沙

    ▌2000年那失神的一夜

    。從那一通電話開始

    。拘提

    ▌濾鏡下的調查與蒐證

    。警詢過程

    。郭俊偉的說法

    。證物鑑識

    。刀傷數、深度與行凶人數判斷

    ▌起訴



    第2幕|雲遮霧瘴

    ▌關上喊冤的門

    。「警詢筆錄非我的自由意志,且沒有錄音!」

    。「我有被刑求!」

    。「我被刑求的事情辯護律師知道!」

    。「法官聽郭俊偉的,不聽我後面所有的否認!」

    。「我沒有殺陳女動機!」

    。「刀傷豈能孟母三遷!」

    。「法官自己推測案件!」

    。「有什麼證據說我接力捅刀?」

    。「測謊不準啦!」

    。「我沒有膽子去做殺人那件事!」

    。「我確實有聽到陳女求饒!」

    ▌判決



    第3幕|高牆之內

    ▌沒有名字,沒有「我」

    。新收

    。禁見

    。無止盡等待

    ▌失去自由的生活

    。一日作息

    。各式「房型」

    。監所生活規則

    。就醫

    。獄中衝突

    。關於宗教

    。轉山

    。自主打發時間

    。含冤「養老」還是「待老」?

    ▌死刑預備受刑人

    。我能走著出去嗎?

    。生死相依的腳鐐

    。告別式

    。就是說不過去!

    。獲知死刑判決確定後的心情



    第4幕|曙光重現——「氣khui」來了

    ▌集體敲開法院的大門

    。守護微弱燭光

    。司法結盟

    。社會倡議

    ▌幸運數字:2018

    。第一件事:課程的無心插柳

    。第二件事:監察委員的明察秋毫

    。第三件事:同為無辜者的相知相挺

    ▌關鍵人與物

    。平冤懲惡的檢察官

    。小不點的「行蹤交代稿」



    第5幕|離開結界

    ▌再審聲請

    ▌走出死牢

    ▌再審等待無罪判決的路

    ▌無罪確定

    。再審開始

    。撤銷原判決之理由

    ▌無罪判決



    第6幕|無罪之後

    ▌回觀來時路

    。為什麼當時不逃跑?不報警?

    。如何面對酸言酸語?

    。對當年員警還有恨嗎?

    。是什麼伴著你撐過這七千多天?

    。哪些人是你放在心上感謝的人?

    。平反後生活有什麼轉變?

    。人生觀有沒有不一樣?

    。最想對家人說的話?

    ▌司法的大體老師

    。期待司法審判首重信任、無罪推定

    。期待司法勇於認錯

    。期待司法制度的改革

    。對培訓中司法人員的期待

    。刑事補償

    。關於廢除死刑

    ▌對未來的期待

    。無罪新生

    。正常就好

    。趴趴走人生:與外國無辜者交流

    。趴趴走人生:與陳龍綺的環島計畫、小琉球王船祭

    。投入人權倡議



    後記:自由不只是無罪

    。百姓vs.犯罪者

    。有罪vs.無罪

    。放棄vs.堅持

    。有形囚籠vs.無形心牢



    附錄:謝志宏的心情筆記

    。陽光下的審判

    。人生?

    。心語



    大事記



    參考資料

    一、判決書

    二、政府資料

    三、期刊、研討會文章

    四、民間團體網頁資訊

    五、新聞報導

    六、其他媒體





    推薦序??司法的大體老師

    涂欣成�本案救援律師




    謝志宏從死刑定讞改判無罪時,審判長黃建榮法官引《洗冤錄》一段話:「事莫大於人命,罪大莫於死刑,殺人者抵,法故無恕,施刑失當,心則難安,故成招定獄全憑屍傷檢驗。倘檢驗不真,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因一命而殺二命,仇報相循慘何底止。」?

    這段話提醒我們,冤案是人間至慘之事——死者之屈未申,生者之冤又加。

    我第一次看到這個案件時,發覺現場跡證、屍體刀傷等物理證據,無一指向謝志宏殺人。法院僅憑有瑕疵的筆錄與主觀推理,就判處他死刑。讓我震驚的是,課堂上所教的「無罪推定原則」,到了實務中竟如此薄弱。

    平冤之路漫長而高聳。我們救援團隊所能做的,就是堅定地「和法院唱反調」——不斷提起釋憲與非常上訴,用盡一切法律手段阻止死刑執行。但迎來的,卻是一再的駁回與失望,甚至讓我與謝志宏都不敢再對平反懷抱期待。

    幸好,轉折終於出現。

    因緣際會下,藍錦龍股長提出現場鑑識報告,監察院發布調查報告,促請檢察署重啟偵查;林志?檢察官找出沉寂多年的「行蹤交代稿」,並勇於聲請再審。

    案情的輪廓終於清晰。最後,法官們明察秋毫,重新檢視一切事證,改判無罪。平反的時刻終於來到,我們感到無比欣慰與歡喜——因為那不僅是被告與救援團隊的努力,更是社會良知在司法系統內的回應。

    -˙-

    司法如流沙,一步錯,便可能吞噬無辜。我們花了這麼久、這麼多人力,才能平反一件冤案。而冤案的代價,是奪走一個人的自由、名譽與十九年時光——這些,都不是任何賠償可以彌補的。

    本書的問世,是對社會與司法的最大貢獻:它讓痛苦的代價不被遺忘,讓冤案的成因得以被重視,成為未來司法改革最珍貴的教材。如此一來,謝志宏——這位臺灣司法的「大體老師」——所付出的犧牲,才不只是冤獄的悲歌,而是成為推動正義前行的明燈。





    推薦序??成為死刑冤案的見證者

    葉建廷�本案救援律師、前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本書《從未》主角是臺灣第七位死刑平反者謝志宏,謝志宏在2000年捲入這場冤案,收押入臺南看守所,歷經九次死刑宣判,2011年遭判死刑確定。然而,謝志宏未曾放棄爭取清白,家人也沒有一天放棄過謝志宏。

    救援過程歷經九度非常上訴,五度釋憲聲請,在2018年監察院王美玉監委提出調查報告的重要推力下,臺南高分檢林志?檢察官發動調查,發現有冤,為謝志宏聲請再審;2019年,法院裁定開始再審,謝志宏獲釋;2020年,法院宣判謝志宏無罪,檢察官未上訴,謝志宏成為臺灣第七位的死刑平反者。

    -˙-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在2012年接到謝志宏的申冤信,2013年決定立案救援。我在2017年接下謝志宏義務律師團召集人的角色,擔任謝志宏的辯護人,有幸經歷了檢察官為死刑案件聲請再審、再審開啟、謝志宏重獲自由與無罪宣判的「魔幻時刻」。

    2019年3月14日,林志?檢察官傳訊謝志宏,當天謝志宏重複著從舍房離開,穿過中央台,上戒具,坐上警備車開庭的流程,此時他還不知道這一離開,就不用再回來了。



    ? ? 一進法庭,謝志宏已經在裡面。還來不及坐下來,對面的林志?檢察官第一句話就問謝媽媽:「今天他跟妳回去好不好?」



    書中記錄了這一天,謝志宏牽起母親的手,與律師團從法庭大樓三樓,走過長長的階梯,一步一步往大門走向自由的那一刻,此刻回想我仍歷歷在目。



    高牆內外

    本書聚焦於謝志宏案,留下重要案件紀錄與謝志宏的心路歷程,其中令我感到特別珍貴的是第三幕〈高牆之內〉,以第一人稱敘事手法,由謝志宏講述在看守所的經歷與當下心境,從入所新收到死刑待決,彷彿謝志宏就在讀者面前述說著他十八年多的牢獄日月。這一幕讓我們從「謝志宏案」回到「謝志宏」本人,看見阿宏一路上的辛苦與辛酸。

    監所生活讓人失去名字、失去信任,也失去尊嚴。但原來鐵窗內也有春天,謝志宏也曾遇過相信他清白的主管,讓謝志宏有更多像個人一樣生活的機會,以便未來「回到屬於人的生活」。

    謝志宏平冤復歸,接受平冤協會電子報的同仁們訪談,提到出監之後,他對於人們的互動總是懼怕,每當有人接近他時,他總會忍不住猜測對方的動機、擔心對方背後是否有其他盤算,更擔心是否可能會再次因為輕信而惹禍上身。?

    儘管身體已經離開牢籠,但心靈卻似乎還沒自由。直到現在,每一次跟謝志宏見面,阿宏總是都緊緊、用力的擁抱我,「阿宏,沒事的,我們都在!」被冤者的復歸之路漫長,本書的問世,應能增加各界對於冤案傷害的認知。



    以合作取代對抗的冤案救援

    本書也帶大家回到謝志宏平反之路最戲劇化的一刻:林志?檢察官到警局發現那份「不知是什麼原因」、「被留存」在警方手上的「行蹤交代稿」。這是謝志宏被逮捕後的第一份陳述,主張清白未涉案。

    當平冤協會訪談謝志宏時,謝志宏便曾提過這份筆錄,但這份資料並未移送給地檢署,審判過程中法官、檢察官、律師無人知曉有這份筆錄的存在,就這樣這份「被留存」的「行蹤交代稿」在歸仁分局存放了十八年,等待林檢察官的到來。

    司法警察受檢察官指揮調查,理論上警方調查所得要完整提供給檢察官,由檢察官決定起訴與否。然而,謝志宏案卻出現了疑似警方不提供完整證據的情形。原先卷內資料顯示謝志宏在警局自白犯案,但警方卻未能提出自白過程的錄音帶,程序上已有重大瑕疵,此時又被檢察官發現這份與警局自白矛盾的「行蹤交代稿」,警方並未提供給檢察官。

    「警方在怕什麼?」林志?檢察官在辯論庭上當庭質疑。隨後林檢察官也在法庭上主張謝志宏的自白不能當作證據,並為謝志宏無罪論告。

    法學院的學生對於《刑事訴訟法》第2條:「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都能朗朗上口,知道法律規定檢察官的職務負有「客觀性義務」。然而,從事司法實務工作三十餘年來,我深知檢察官主動為死刑犯聲請再審,還要主動在法庭上對被告做無罪論告,是個「高難度動作」,林檢察官讓教科書上的內容變成了真實世界的現實。

    根據美國冤案救援的經驗,「檢辯合作救援冤案」是最有效的冤案救援方案,在太平洋的另一端,也再次因謝志宏案獲得了證實。



    平冤之路,直至未知之境

    蔡春美教授於2020年起在輔仁大學開設「司法平反者心理探究」,邀請冤案平反者到課堂分享,敘述受冤心聲,也培養同學們換位思考的同理心。也許身處心理系,平冤同仁告訴我,在蔡教授課堂的講座氛圍很特別,平反者講述著創傷,但氣氛並不悲傷,而且還能夠療傷。正是這堂課讓蔡教授與謝志宏結緣,因而才有此書的誕生。

    我自2014年在臺北大學法學院和年輕學子分享刑事訴訟實務,之後與李榮耕教授共同開設刑事冤案救援的實務課程。這門課和平冤協會合作,提供冤案卷宗資料讓修課同學們分析研究,謝志宏案也成為提供給學生的教材。實務課程強調跨領域的專業知識交流,2016年課程邀請鑑識專家藍錦龍股長為同學們講授現場勘察與鑑識科學,課後,負責謝志宏案的同學們帶著讀卷的疑問向藍股長諮詢,藍股長因而接觸謝志宏案,認為「本案太怪了」,希望能有更多資料進行研判,進而接受平冤諮詢,為謝志宏的再審救濟揭開序幕。

    -˙-

    不同時期,不同校園,甚至不同學門的兩堂課程,因為謝志宏而有了交集。蔡教授和我都是謝志宏死刑冤案的見證者。

    本書為謝志宏、謝志宏案與臺灣冤案救援留下重要的紀錄,感謝蔡教授深入的研究、訪談與寫作,在此也要邀請讀者,翻開本書,一同成為死刑冤案的見證者。

    ?

    推薦序??「早已」知道謝志宏的死刑冤錯,必須被記住

    林慈偉�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




    我在Gmail的搜尋框打進「謝志宏」,跳出697則email。最早的一則主旨是「5/18~19臺南行動小辦公室」,是欣怡寄給廢死聯盟辦公室祕書處的。信件日期是2015年5月14日,我在廢死到職的第十七天,擔任法務主任不到三週,廢死聯盟和冤獄平反協會還共用在民權東路的辦公室。我記得那時候剛忙完第二屆模擬憲法法庭的活動不久。

    欣怡在那封信裡提到,隔週到臺南的行動辦公室預計拜訪地瓜法官、L心理師以及探視哪位同學 等,列了好幾點建議。其中第一點是:



    ? ? 我建議我們要去拜訪一下謝志宏案的涂律師。介紹慈偉和他認識,並且我們也可以針對謝案做些討論。

    -˙-

    隔週到臺南時,地瓜帶著我們吃遍臺南:阿憨鹹粥、鱔魚意麵、薑汁番茄,晚上還去啤酒小館,像阿公怕孫仔餓到似的。我們也見了涂律師。對他的第一印象是:已經執業十幾年,看起來憨厚老實,是那種可以自在用臺語聊天的律師。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拜訪結束時他塞了幾千塊給欣怡,說團體很辛苦,要捐錢給廢死聯盟,像長輩塞零用錢一樣。

    那次拜訪涂律師,聽他談謝志宏,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觸這個案子。

    如今回想起來,地瓜是用食物塞滿你的胃,涂律師則是用最直接的捐款塞滿你的口袋。他們兩位臺南在地法律人,共同的特質就是「喜歡塞滿」——但那背後,其實是一種溫暖且直接的守護。

    -˙-

    在春美的《從未》中,我再次感受到這股溫暖。

    特別是第四幕〈曙光重現〉,帶我們回到謝志宏案還在通常審理程序的時候,涂律師早從謝案更二審接觸起已發現這是個冤案,需要積極救援;死刑定讞後,在臺灣剛重啟死刑執行時期的氛圍中,他仍透過聲請釋憲、請求檢察總長為謝志宏提起非常上訴,一方面爭取停止執行,另一方面因認為此案有冤而不斷敲著司法的「門」。

    那些過往都是我還未參與的時間。但透過《從未》,我得以補上那段極為珍貴、微弱卻堅定的燭光,也看到後來各民間團體與監察院等力量的加入,共同為平反冤抑努力。



    人性的柔軟與極致的矛盾

    我與謝志宏的接觸,從他還在看守所時就開始,包括通信、會面,到他出所後的互動。老實說,我大多跟他在「喇豬屎」(臺語:無目的閒聊),講些五四三,不太正經。回想我們一起做過最「正經」的事,大概就是每年平冤年度論壇 ,我們坐在台下聽報告:一位死刑冤獄平反者與社運工作者並肩而坐,看起來很正經,甚至有點感人,但也只有那時候比較正經。

    我和謝志宏不算常見面,但每次見面時,身為I人的我,身體卻會不自覺地想抱一下阿宏。我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會想給他個抱抱。奇怪的是,看到鄭性澤,我一點也不會想抱他。猜想可能因為阿宏身形較矮小,讓我更自然地露出比較柔軟的一面。

    此刻回想,我以為抱抱是在給他溫暖,其實應該是他在給我溫暖。《從未》讓我發現,謝志宏的「給人溫暖」與「為人著想」是有很多「前科紀錄」的。

    -˙-

    春美寫到,2011年死刑判決定讞當下,謝志宏居然感到「爽」。不是因為認罪,而是審判折磨太久,他終於不用一再「說了又被否定」。

    雖然死刑定讞,他反而覺得鬆一口氣,遺書也寫好了。然而想到家人的奔波與負擔,想到若自己堅持清白還要拖累家人,他陷入掙扎。

    他腦中襲來想死的念頭,但又想到家人的堅持、律師的不放棄——那自己怎能說放棄就放棄?

    這正是冤案受刑人內心世界的極致矛盾。春美也寫到,謝志宏死刑定讞後那段煎熬與膠著的時間,謝志宏的名字始終在待決死囚名單上,而涂律師常去律見 他,反倒常常是謝志宏笑著安慰涂律師。



    回到2019年3月14日

    2019年3月14日是非常難忘的一天。那時我們帶著謝志宏海報,與鄭性澤一起到布魯塞爾參加第七屆世界反死刑大會。回臺不久,3月14日上午10點21分,收到涂律師一如既往禮貌穩重的email:



    ? ? 跟大家報告好消息,收到謝志宏再審裁定了。涂欣成律師謹致。?



    得知臺南高分院裁定開啟再審後,整個email群組歡聲雷動,開始討論:今天會不會放人?會照鄭性澤案模式隔天才放人嗎?阿宏是否收到消息?社團聲明怎麼準備?是不是涂律師先緊急去律見阿宏一趟了解狀況?法院會不會突然開庭?

    急死人了。

    後來中午得知下午就放人,夥伴們快馬加鞭搭高鐵南下準備接人。我們在外頭焦急猜測各種情境;臺南看守所裡的另一端,阿宏收到訊息的心情如何?他的視角,春美在第五幕〈離開結界〉補上了。特別是讀到「走出死囚」那段時,我依然鼻酸,整個畫面完全回來,彷彿又重活了一次2019年3月14日。



    冤錯案的啟示與《從未》的必要

    在2015年至2025這十年間,我專職擔任廢死聯盟法務主任,有幸(或「不幸」)接觸過的死刑冤錯案有: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徐自強、鄭性澤、謝志宏。每一件都刻畫著司法的沉痛教訓,讓我深知箇中滋味。

    單靠法律文本,很難學到「如何用法律救人」。我真正的法律養分,往往來自這些案件,而不是法條。

    在社運場合與大眾溝通複雜的法律與社會關係並不容易,但越不容易越需要人做。死刑冤案救援常遭質疑,有些合理,有些不合理,但只要把每一個步驟細細展開,不誇張,不省略,從疑點、程序、對無辜者與家人的影響,到整個社會的震盪,那個道理,自然會慢慢被理解。

    -˙-

    我現在在法學院任教,能以親身經驗分享,開課討論冤錯案,從「錯中學」,但力量仍有限。要讓更多大眾理解死刑冤錯、人的極限、司法的極限,以及冤錯死囚與其家人的處境,需要更大的媒介。

    社運工作者縱使有文字能力,往往救援A案成功後就要奔向B案,沒有餘裕把案子好好收尾寫清楚。但這個工作極為重要,且需要極大的耐心與細心。

    我「早已」 知道謝志宏的死刑冤錯故事,必須被記住。

    如今,我的好同事兼社運好夥伴春美,在繁忙的高教教學與服務工作中仍願意「入坑」,將謝志宏的故事寫出來,實在太好了。

    我自己搶先拜讀《從未》書稿,也因之補足了好幾塊謝案拼圖。我相信,對讀者而言,《從未》更能讓未曾在第一線的人,也能透過春美的文字身歷其境;不論是單就理解謝志宏此案,或理解臺灣死刑冤錯的成因,都能因此找到有脈絡的思考位置。




    其 他 著 作
    1. 幼兒健康與安全
    2. 幼兒行為觀察與紀錄(3版)
    3. 幼兒園教保行政管理與實務:幼兒教育體系與運作觀點(第二版)
    4.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設計(第二版)
    5. 幼兒園、家庭與社區:親職教育的規劃與實施
    6. 幼兒園教保行政管理與實務:幼兒教育體系與運作觀點
    7.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設計
    8. 幼兒行為觀察與紀錄(2版)
    9. 幼兒教育體系與運作:幼兒教保行政管理與實務(附光碟)
    10. 親子關係與親職教育(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