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I 缺席的邏輯課
019/第三人稱全知敘事—寫判決書就像在寫《紅樓夢》,你不怕嗎?
037/分辨事實和意見—學校必須提供的基礎教育
053/理性抉擇的庶民文化—再不開始就太晚了!
069/是分析推理,不是背誦—培養能避免邏輯謬誤的法匠
083/是判例,不是社會經驗—天天背數學公式,但從不演算應用題
Part II 請拿真實的證據說服我
103/江國慶案—科學辦案設下的層層關卡,全部失守
119/陸正案的正義—我認為你罪該萬死,但誓死捍衛你公平受審的權利
135/陸正案的評析—法官沒有證據也能認定事實的理由
163/柯洪玉蘭案—法官說了算!以常情代替證據認定事實
195/不如擲骰子—法官是功能有問題的測謊機
Part III 當鑑識科學都不科學了
223/科學證據殺人事件—江國慶案的血液、精液和DNA
241/防範垃圾科學—蘇建和案的骨骸刀痕鑑定報告
253/一定要比對到十二點相符為止—許榮洲案的掌紋鑑定
279/自白強過科學證據—IQ 69 的許榮洲打敗台大醫學院